1.北京地區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條件和標準是什么?
答:1)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發放的時間段和標準:每年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標準發放;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的標準發放。
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用人單位除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外,在每年夏季還應當為全體職工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2.北京地區取暖費的標準有哪些規定?
答:本市長城以內地區的取暖補貼標準為400元。懷柔、平谷區及密云、延慶縣的長城以外地區的取暖補貼標準為440元。
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居民采用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方式的,憑《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核對證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補貼。此補貼按照《關于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確定的住房建筑面積補貼標準,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單位職工計發(勞資雙方已有約定的除外)。
3.企業是否應當向員工發放嬰幼兒補貼費?
答:凡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嬰幼兒,不論是否入托,從嬰兒出生后第七個月開始至上小學為止(不超過七周歲),每月由家長雙方單位隨工資分別發給嬰幼兒補貼費40元。
北京市財政局在上述通知中只提到行政、事業單位,經咨詢北京市財政局,財政局答復該通知只適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外商獨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可不執行。
4.北京地區獨生子女費的標準是多少? 如何領取?
答:每月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托存檔者,由委托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托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5.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可享受的一次性獎勵標準是多少?如何領取?
答:1)獎勵標準: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3)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6.北京地區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多少?
答: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將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準調整為5000元,其中包括死亡職工家屬統籌用于有關裝殮(如: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遺體告別(如:租賃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項費用開支。
7.什么是醫療補助費?標準是什么?
答:1)醫療補助費:企業在解除醫療期已屆滿的員工的勞動合同時,向員工支付的除經濟補償金以外的補助費用。
2)支付標準:最低為員工六個月的工資,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8.如派遣員工非因工死亡,要注意哪些與工資福利待遇相關的法律問題?
答:1)喪葬補助費: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準為5000元,其中包括死亡職工家屬統籌用于有關裝殮(如: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遺體告別(如:租賃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項費用開支。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也就是通常說的“撫恤金”):根據1953年《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的規定,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上述工資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為準(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4條之規定,如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最低工資、勞動保護等事項,按勞動合同履行地有關規定執行);
3)養老保險帳戶結清和住房公積金結余;
4)是否存在應付未付的工資(包括未休年假補償、未付獎金、是否有備用金未還等)、未交還的辦公物品等;
5)如聘用費中包括人身意外保險項目或客戶為員工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應盡快辦理商保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