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障卡的掛失及補卡
(1)預掛失
社會保障卡丟失后,需先進行預掛失,預掛失有三種方式:
① 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預掛失;
② 可持本人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進行書面掛失(全市各街道社保所均設有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可就近辦理);
③ 可在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機上進行自助預掛失。
預掛失的有效時間為10天,超過有效時限自動解掛。如果在預掛失有效期內找回社會保障卡,急需看病就醫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撤銷預掛失手續。
(2)正式掛失和補卡
持卡人確認遺失的社會保障卡無法找回后,須持本人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進行正式掛失,同時辦理補卡手續。15個工作日后,申請補卡人持本人身份證和《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到申辦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新的社會保障卡。
補卡手續辦理完畢后,員工應及時告知中智,由中智到區縣社保中心重新打印醫保手冊中的就診信息表。
2、社會保障卡的更換
因卡片污損、殘缺無法辨認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讀卡機上使用的,參保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網點辦理換卡手續。15個工作日后,申請換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證和《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到申辦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新的社會保障卡。
3、社會保障卡補(換)卡的收費標準
首次發放的社會保障卡不收取個人費用;因個人原因需補(換)社會保障卡時,按照有關部門批準的補(換)卡收費標準,社會保障卡網點將收取制卡工本費20元。
4、臨時就醫證明
對申請補(換)卡的人員,由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為其簽發《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該證明除作為領取新社會保障卡的憑證外,在標注的期限內,申請補(換)卡的人員,可憑此證明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由個人現金負擔,符合醫療保險門(急)診和住院報銷范圍的可手工報銷。
5、社會保障卡信息變更
當員工發生以下情況時,需員工將社會保障卡交至我司,由我司協助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1)在職轉退休;
(2)殘疾軍人參保;
(3)轉換險種;
(4)特種病審批。
除此以外,員工通過中智變更了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后,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換卡手續;員工通過中智辦理醫保手冊信息變更或補辦醫保手冊,需同時將社會保障卡交中智在社保中心同步更新卡內信息。
6、社會保障卡的信息查詢
社會保障卡的查詢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查詢;
(2)員工可持卡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查詢(全市各街道社保所均設有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網點目錄可參見中智網站“社會保障卡”專欄);
(3)員工可到設置在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定點醫療機構的社會保障卡自助服務終端機(電子觸摸屏)上進行自助查詢,查詢時密碼為本人身份證號后六位。
7、社會保障卡的保管
為保證就醫時正常使用,員工在領取社會保障卡后,應妥善保管,避免污損、彎折、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