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清單:
1、如果增加配偶為隨往人員,須提供:
(1)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一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在京勞動合同原件(合同期限須為1年以上且合同終止時間至少為辦理日6個月后)及復印件,只需要復印封面頁,合同甲乙方信息頁,期限頁,簽章頁,續簽頁,變更頁
(5)注明用途并加蓋客戶單位公章的空白紙一份,用于復印中智經辦人身份證
2、如果增加子女為隨往人員:
(1)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子女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子女年滿16歲的,還需要提供在校證明;
(4)注明用途并加蓋客戶單位公章的空白紙一份,用于復印中智經辦人身份證
除以上材料外,隨往配偶或子女,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3、持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最新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人事局經辦人審核簽字過的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不提供原件)(非三證合一另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及單位誠信聲明(參考模版);
6、個人信息登記卡(參考模版)。
7、單位及個人申請。申請單位意見欄上需要法人簽字。(參考模版)
8、通過個人賬號在工作居住證系統中打印的工作居住證確認單。
9、個人系統中打印的隨往人員變更截圖。 打印路徑:個人提交系統過后,登陸個人工作居住證系統-已申辦業務查詢-查詢隨往人員變更-打印當前界面。無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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