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清單:
1、單位申請(加蓋公章),個人申請(本人簽字);(參考模版)
2、最新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有人事局經辦人審核簽字過的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3、個人及單位誠信聲明(參考模版);
4、個人信息登記卡(參考模版);
5、在京固定住所證明(提供其一即可,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a) 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由公安局辦理);
b)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房產抵押的,提供銀行抵押合同;房主是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c)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須仍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等內容)及租房發票或《房產證原件》及房主身份證;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以及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須仍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等內容);
d)住單位公房的: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
e)居住親友住房的:出具房產證及親友雙方簽署的聲明和雙方身份證;
6、通過個人賬號在工作居住證系統中打印的工作居住證確認單
7、單位出具法人授權書
溫馨提示:
東城區以上所有復印件材料必須使用A4紙單面復印,且不得使用單面紙。加蓋公司公章,如同一類材料,可在首頁蓋章,其余頁加蓋騎縫章
模版附件
單位及個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