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申請(加蓋公章),個人申請(本人簽字);(模板,附件六)
2、 持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 最新年審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 個人及單位誠信聲明(模版,附件三);
5、 通過人事局系統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居住地變更申請表》溫馨提示:通過單位賬號登陸居住證管理系統,審核完成員工居住地址變更申請后,在查詢員工申請中的居住地址變更中,將該網站打印即可,無需加蓋單位公章。
6、 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個人信息登記卡(模版,附件十二)。
7、 居住證材料簽收表(附件)
8、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a) 自有住房的,以下任意一項:
(1)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產權證為配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現房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3)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開發商或物業開具的《入住通知書》原件或房產證的復印件。《入住通知書》包括居住人姓名、身份證號、居住詳細地址,物業或居委會蓋章。
b) 如果為借住親友的:
以上房主自有住房材料+房主與借住人雙方簽訂的借住關系誠信聲明+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住誠信聲明》
c) 租賃房屋的:
(1)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距有效期至少6個月,期限至少一年)如17年1月申報,租房合同有效期至少應到17年7月。與第三方中介簽訂的租賃合同,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房主委托出租的委托協議復印件。
d)持北京市居住證的:遞交居住證原件與復印件蓋章以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蓋章。
且居住證需距離有效期至少3個月。
9、通過個人賬號在工作居住證系統中打印的工作居住證確認單。
注意:以上所有復印件材料必須使用A4紙單面復印,且不得使用單面紙。并加蓋單位公章,人事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