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要求僅適用于朝陽區參保人員
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不同人員,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的方法略有不同:
一、如您曾參加過本市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請填寫《參保聲明》一份交中智服務人員;
二、如您只持有養老保險手冊(紅本)、臺賬等材料,請您將紅本、臺賬一并交中智服務人員,您將作為新參保人員參保;
三、如您曾參加原行業統籌,請您在將原單位出具的行業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等相關材料交中智服務人員,方可接續社會保險關系。您也將作為新參保人員參保。
四、如您曾在異地參保,社保轉入程序如下:
1、條件:
(1)已在北京市按照新參保人員參保各項社會保險,且繳費狀態為“正常在繳”;
(2)曾在異地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已辦理了停繳手續。
2、所需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一份(繳費憑證原件中身份證號碼必須為18位,行政區劃代碼必須為6位,并用鉛筆將員工手機號寫在空白處);
(2)醫療參保憑證原件一份(繳費憑證原件中身份證號碼必須為18位,行政區劃代碼必須為6位,如不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無需提供)
(3)《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原件一份(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需本人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如不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無需提供)。
3、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按照新參保人員為員工申報新增手續;
(2)員工正常參保后,持以上材料交至漢威6層員工服務大廳或通過中智服務人員交至我司;
(3)我司工作人員收到材料后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收取材料,遞交給社保中心辦理后續合并手續;
(4)異地轉入手續完成后,我司將通過郵件等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辦理完畢。
五、注意事項:
1、所有表格、證件請勿使用彩色打印,保證1:1的比例不能擴大或縮印,不能使用掃描件、拍照件。
2、單開戶員工(以單位名義在社保中心單獨開立社保賬戶的客戶員工)所遞交的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在辦理異地轉入過程中,如社保中心發現員工存在重復繳費的情況(即在相同時間段,員工同時在本市和異地都繳納了養老保險),將按照如下情況處理:
① 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個人賬戶部分已轉入本市的,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入手續參照舊辦法辦理,如存在重復繳費情況,社保中心將出具《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重復繳費)確認單》,要求員工本人簽字確認放棄重復部分;
② 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個人賬戶部分已轉入本市的,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入手續參照現辦法辦理,如存在重復繳費情況,社保中心也將出具《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重復繳費)確認單》,要求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將重復繳費部分退還員工本人;退還的方式為在辦理完成賬戶合并手續后,社保中心將重復繳費部分支付到我司賬戶,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經辦人將通知員工本人領取現金或通過儲蓄賬戶劃賬(單開戶員工重復繳費款項直接打入客戶賬戶)。
③ 參保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手續時,若在異地有超過3年(含)的一次性養老補繳,需要提供由人民法院、勞動監察部門(稽核)或勞動仲裁部門出具的相關補繳文件。若員工無法出具,則無法辦理異地轉入手續。
4、非北京市戶籍人員,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北京參加養老保險時,男滿50周歲及以上,女滿40周歲及以上員工,不能辦理轉移手續;
5、異地轉入手續的辦理周期較長,至少在6個月以上,如希望查詢辦理進度,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
① 撥打朝陽區社保中心電話:53918500。
② 登陸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bjrbj.gov.cn/csibiz/indinfo/login.jsp 注冊后查詢。
③ 關注微信公眾號“北京社保中心”
社會保險關系轉出
一、 條件:
(1)在本市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已辦理了停繳手續;
(2)已在異地辦理了參保手續并正常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二、 辦理途徑:
(1) 員工自行去社保辦理
(2) 通過原單位辦理
三、 所需材料:
(一) 員工自行通過社保辦理: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二) 通過原單位辦理:
(1)《新辦轉外省申請,轉出個人委托書》原件一份(需本人簽字,被委托人信息可填寫員工本人或單位人事信息);
(2)《社會保險關系異地轉出申請》原件一份(需本人簽字);
(3)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兩份;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各一份;
(4)《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原件一份(2010年1月以后在京首次參保,男滿50周歲及以上,女滿40周歲及以上外埠戶籍人員需提供);
四、辦理流程:
(1)員工離職后,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停繳手續;員工應通過新單位在異地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2)員工在中智網站下載并完整填寫上述材料,將表格交至漢威6層員工服務大廳或通過中智服務人員交至我司;
(3)我司負責為員工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辦理完畢后,我司將按照員工提供的地址郵寄至本人;
(4)員工根據我司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通過異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記錄合并手續。
五、注意事項:
1、在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往異地過程中,對于繳納失業保險累計滿一年以上的外地城鎮戶口人員(外地農業戶口員工需連續繳納滿一年以上),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申請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具體領取方式請參見《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2、異地轉出手續的辦理周期約為1至2個月;
3、單開戶員工(以單位名義在社保中心單獨開立社保賬戶的客戶員工)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兩份,另還需遞交《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兩份,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遞交原件。
4、社會保險轉出僅限轉移養老及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轉個人部分及年限,醫療保險轉年限,個人部分請持身份證原件及醫保存折自行去北京任意一家北京銀行提取。
5、辦理社會保險轉出手續前,如員工不確定以后是否回北京工作,建議員工先不申請,待確定后再遞交材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