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的發放
對于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即新參保人員),我們將在參保的次月中下旬通過中智客戶服務代表將《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以下簡稱《領卡證明》)交到本人手中。
二、《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的補辦
如《領卡證明》遺失,請及時聯系中智客戶服務代表補辦,本人無需提交任何材料,新的《領卡證明》將在十個工作日左右通過中智客戶服務代表交到本人手中。
注:
如本人已領取到社會保障卡且激活使用,則《領卡證明》自動作廢,也無法再申請補打《領卡證明》。
三、《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的信息變更
1.如《領卡證明》上的姓名有誤,請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份,并將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一份一并交中智客戶服務代表辦理變更手續(如通過公安部門變更姓名的,還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復印件一份),我們會在十個工作日左右將新打印的《領卡證明》通過中智客戶服務代表交到本人手中;
2.如《領卡證明》上的身份證號碼有誤,請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份(需注明原錯誤的身份證號碼),并將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復印件一份一并交中智客戶服務代表辦理變更手續(還),我們會將新打印的《領卡證明》通過中智客戶服務代表交到本人手中;
注:
社保中心變更《領卡證明》身份證號碼的時間較長,一般約在兩個月左右。
3. 如《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上的民族有誤,請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份,并將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一份一并交中智客戶服務代表辦理變更手續,我們會在十個工作日左右將新打印的《領卡證明》通過中智客戶服務代表交到本人手中;
注意事項:
以上信息變更辦理完畢后,請及時持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社會保障卡到全市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如居住地的社區社保所)辦理換卡手續。
4. 如需變更《領卡證明》上的定點醫療機構,請參閱“變更《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定點醫療機構” 。
注:以上提及表格均在“常用表格下載”欄目中提供下載。
四、《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的使用
1、在社會保障卡下發前,《領卡證明》除作為參保的憑證外,在就醫時需出具;
2、如您已領取到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自動作廢,無需交回;
3、《領卡證明》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如果超過有效期仍未收到社會保障卡且需要就醫的,應及時聯系我司換領新的《領卡證明》,并同時交回原《領卡證明》。
4、補換社會保障卡時發放的《領卡證明》如何使用,請參見《社會保障卡使用須知》 。
注:以上提及表格均在“常用表格下載”欄目中提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