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適用于與中智公司簽訂人事代理協議,且符合我司代理留學回國接收要求的客戶及其選聘的留學回國人員。
申請公司為在京注冊獨立法人企業
辦理對象:中智服務在職員工,已獲得申報資格
申請要求:留學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留學時間滿足1年(365天)、在境外留學畢業后3個月內回國就業且回國時間不超過1年。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節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北京朝陽區光華路7號漢威大廈西區6層預約辦理
材料清單:
1、《留學回國人員接收申請表》(附件一) (單位蓋公章,本人簽字);
2、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第一聯及復印件;
或《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原件第一聯及復印件。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本科也是留學,需另外提供本科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4、出國留學取得的國外學位證書、成績單的復印件;(如本科也是留學,需另外提供留學院校本科畢業證、成績單復印件)。
5、《留學回國人員登記表》(附件二)
6、《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三)
7、《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四)
8、需原戶籍地人才中心或檔案存放單位出具:《同意調出函》(附件五)(無固定模板,以人才中心模板為準,附件可作為參考);如檔案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可直接提供存檔卡或存檔協議復印件。
9、所有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10、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入境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1、戶口需為非農業戶口:
(1)戶口未注銷的,需要提供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本人頁及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2)戶口已注銷的,需出具在原戶口所在地已注銷戶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京外注銷的需原籍恢復戶口后辦理);
12、兩張白底免冠一寸照片;
13、勞動合同復印件,遞交材料時合同的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14、北京市社保中心出具的自入職以來至少4個月的近期《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證明原件,例如:8月遞交材料,需要提供3、4、5、6四個月的記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上的單位名稱及蓋章須一致)。
注意事項:
1、國內博士出國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國內博士學歷證明復印件及國外博士后邀請函等相關證明。
2、所有復印件材料需A4紙,勿要在廢紙背面復印。
附件下載:
附件一:《留學回國人員接收申請表》
附件二:《留學回國人員登記表》
附件三:《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附件四:《人員情況登記表》
附件五:《同意調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