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發〔2011〕20號
日前,在嚴厲打擊騙保行為專項治理檢查中,發現個別參保人員存在使用社會保障卡重復開藥、超量開藥供家人和親屬使用或將社會保障卡轉借朋友、同事及陌生人使用等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情形,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自2011年2月21日起停止有關涉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使用,具體卡號為:103710312001、102708657006、101853754000、100963766008、10193903600X、101938731000、101937752002、101937869008、100619754008、103489599006、100603632006、107049842007。
特此通告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