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親費報銷概要客戶公司購買“探親費代報銷”服務產品,員工入職滿一年,可持正規票據進行探親費報銷,入職未滿一年不能進行探親費報銷。符合條件的員工提供探親費票據交至中智,每人每年限額按合同約定金額執行。
★ 探親費報銷票據要求:
1. 票據種類
1) 火車:客戶員工本人實名制火車票原件。
2) 飛機:客戶員工本人電子客票行程單原件。
3) 汽車:長途汽車客票原件,北京市9字頭汽車車票無效,出租車票無效。
2. 票據時限
自票據開具日期至財務審核通過之日止兩年內的正式票據,可作為報銷憑證。
3. 溫馨提示:
1) 票據要求字跡、印章清晰可辨。
2) 兩地往返:如單程票據不足以報銷,需提供兩地往返且往返地一致的票據(例:A地到B地,B地返回A地),但每人每年只能報銷一次探親費。
3) 往返票據間隔時間:往返票據間隔時間不可超過三個月,以自然月對應日為準,且不可跨年度,超過三個月需公司出具休假證明。
4) 電子客票行程單原件中要體現出行的年份、月度和具體日期,不能為OPEN。
5) 若行程改簽,需提供原行程單及改簽行程單。
6) 不能提供未實際發生的行程票據進行報銷。